这是一个以前的同事介绍的案子,说当事人没有什么钱,问我愿意不愿意搞风险代理,我说可以考虑。随后与当事人联系,她说她没有钱吃饭了,事后,我与L君聊天,说有一当事人请律师,直接说没有钱吃饭了,L君笑了。只是最近也比较闲,没有太在意能收到多少代理费,便上山去了。
那天下起了蒙蒙的兩但没有带伞。之前听说她有一根手指断了,我估摸着,断根手指上个伤残等级是没有问题的。到了后,她把手伸给我一看,只见无名指从指甲的二分之一多一点处被削掉了,我立马拿出手机查看,比照她伤情的部位,一看,应该是上不了伤残等级的。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2012对第十级伤残构成标准中,其中针对手指伤情构得出伤残的有如下规定:
5)一手指除拇指外,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;
我叫她拿出住院诊断书给我看看,问讯得知并没有进行住院治疗,结合医生所下诊断,我判断首先她手指的伤情不符合”远侧指间关节离断”表征,因为她只是无名指末节的二分之一多点被削脱,并非在关节处离断;其次就看是否够得上因被削掉而致”远侧指关节功能丧失”,我仔细查看了她的手指,结合医生的诊断,基本判断是不会致此处功能丧失。因此我给她详细的说了我的看法,但是毕竟我们不是专业的伤残鉴定人员,同时给她提示,需要专业的鉴定机构才有下最终结论。
但是我强烈建议她放弃走工伤认定-伤残鉴定的司法程序。因之她并没有完善的劳资关系手续,对于伤残的赔偿的前提条件……”劳动关系”是否成立都是一个棘手的事,动辄启动司法程序,将有很大可能得不偿失,不仅是时间上将会经历漫长的过程……一年两年……而让人心力交瘁,同时结果是否一定如愿,目前看来狠有问题。我知道她的想法,毕竟骨头被削掉,又加之一类不懂鉴定标准及司法流程的人,给她一怂恿,她便认定了能构成伤残十级。这个纠纷中,她的预期值太高了,必须给她降低下来,否则后续工作无法顺利处理。我结合相关的规定,并翻开让她自己看,然后再用医生的结论给她论证构不上十级伤残的可能性太大,同时让她知晓证据缺失的情况也不利于工伤的认定。最后让她放弃走司法程序,她的内心似乎也平衡了不少。
下午,经她的要求,我随她去直接找老板,谈论调解事宜,老板原告承诺给她5000元补偿,后来我去之后,反复磨叽,给她增加了1000元补偿,虽然增加得不多,但是我认为自己起到应起的作用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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