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史公曰:吾尝过薛,其俗闾里率多暴桀子弟。司马迁所称之“薛”地即为今山东济南滕州附近,而本案所涉地位山东聊城市下辖的冠县,两地相去并不甚远。
最近发生的山东冠县“辱母杀人案”令我想到《史记-孟尝君列传》中一段故事:孟尝君封于薛地,有食客三千人,其中有侠客义士、有犯罪流亡者、也有鸡鸣狗盗之徒,这一帮人闲时啥事不干,光是吃饭,日子一长,孟尝君入不敷出,家资逐渐消耗。便将钱资贷于当地老百姓,而借钱者很多不能支付利息——可知定是高利息且可能是利滚利——到了年末,本息收入欠佳,而食客也将不能维持给养。孟尝君经人推荐,让其中一名食客冯先生下去收账,冯先生杀牛杀羊大摆桌席,遍请借钱者,让能还债的不能还债的皆来,吃肉喝酒,酣畅之际,冯先生拿出所有的债券,向大家说道,“有能力还债的,重新给一个确定的时间,时限一到,请按数偿还,贫穷的确实没有能力还债的,今天我就当着大家的面,将债券给烧了。”借钱的人感于冯先生的义气,纷纷赞许。孟尝君得闻后怒责冯先生,说“我门下三千多张嘴巴等到吃饭,喊你去收账,你却杀牛摆酒请人吃喝,还把债券烧了,是为啥?”冯先生说“不摆酒肉那些欠钱的人是不会来的,他不来我们就不能知道到底哪些不能还钱,哪些能还钱,如果能还钱的我给他一个期限,如果确实不能还钱的,你即使逼他十年,利息越积越多,他狗急跳墙,索性拍屁股跑路了咋办,再者,你如果强逼他们还钱,事情闹大了,上峰会认为你光顾要钱而不顾驴民的死活,而下面的驴民则骂你是王八蛋,以高利贷搜刮民脂民膏,有损你孟尝君一世英名啊。对于那些根本就要不回来的烂账,不如干脆当着他们的面烧掉,这样不仅搏得了美名,还会使那些有能力还账的人努力还钱啊。”孟尝君听罢,茅塞顿开,点头拍手而称赞冯先生。
齐鲁之地自古多义士,虽收账亦有君子之风,如今之收账人士却沦为流氓恶棍。人心不古,孟尝君之风湮灭矣。
小人爱财,取之于下三烂。如今放高息贷者,某些人揽息之手段下流龌龊之极,令人切齿。纠结社会渣滓,经过多年收账经验,谙熟刑法,并不轻易直取以暴力犯罪手段,强拘禁人于一室,而游走于所谓法律灰色地带,以人格侮辱的攻心为主,伴以不致伤致殘的击打为辅,加之扰乱正常生活为章法,威胁恐嚇为策略,总而言之,始终不走正常法律途径,因为他们知道正常要债无法支持其高利息,而以非正常途径,却能一次次的攫取。
仔细查看这个案件的判决书中,应注意到,警察在第一次来现场说了一句“要债可以,但是打人不行。”的话后就离开了,重点是当于欢在被逼迫到崩溃边缘,持刀手刃歹徒后,警察又出现在现场,随后收缴了于欢的水果刀。这次出警过程中,警察至少有两处涉嫌渎职,其一,警察来到现场后,发现一方十来人,另一方一男一女,人多的一方明显有逼迫行为的场景,警察是否有询问过苏银霞及于欢现场具体发生过什么。如果警察没有询问,只是了解到这是一起借贷纠纷,便草草收场离去,这便是严重失职行为;其二,如果警察向苏银霞及于欢详细询问了发生过什么(殴打、辱骂、露生殖器等等),知道已经发生了严重侵犯他人人格及身体的行为,却并不对非法讨债方予以制止甚至给予相应的惩戒或警告,反而丢下一句不痛不痒的话后,拂手离去,这便是滋长了讨债的歹徒的嚣张气焰。而对于被逼迫到绝境的于欢来说,警察这种姑息养奸的行为让其彻底的绝望,他无法企求公权力机关对自己及母亲进行合理的保护,奋而捅人,这是在极端情况下,正常人都会作出来的反抗。
这世界上本无所谓国,只有家才是实实在在的,只有家才是与我们休戚与共的,国存在的理由就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家,如果国连家都保护不了,你该怎么办?祖国是我的母亲,而生我的母亲更是母亲,当祖国这个母亲不能保护生我的这个母亲,你是站在哪一边?
首先是,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于欢案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
以下是此案件的一些情况:
以下是于欢母亲苏银霞的说法
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于欢无期徒刑后,舆论哗然,一阵阵的叫骂声一边倒,后山东高院与最高检迅速作出反应,决定界入调查:
于欢被逼迫而捅人,致人伤亡后果,是否为正当防卫,而应减轻或免除处罚的问题,已经有两位权威的学者作出分析在此可以参考:
最近发生的山东冠县“辱母杀人案”令我想到《史记-孟尝君列传》中一段故事:孟尝君封于薛地,有食客三千人,其中有侠客义士、有犯罪流亡者、也有鸡鸣狗盗之徒,这一帮人闲时啥事不干,光是吃饭,日子一长,孟尝君入不敷出,家资逐渐消耗。便将钱资贷于当地老百姓,而借钱者很多不能支付利息——可知定是高利息且可能是利滚利——到了年末,本息收入欠佳,而食客也将不能维持给养。孟尝君经人推荐,让其中一名食客冯先生下去收账,冯先生杀牛杀羊大摆桌席,遍请借钱者,让能还债的不能还债的皆来,吃肉喝酒,酣畅之际,冯先生拿出所有的债券,向大家说道,“有能力还债的,重新给一个确定的时间,时限一到,请按数偿还,贫穷的确实没有能力还债的,今天我就当着大家的面,将债券给烧了。”借钱的人感于冯先生的义气,纷纷赞许。孟尝君得闻后怒责冯先生,说“我门下三千多张嘴巴等到吃饭,喊你去收账,你却杀牛摆酒请人吃喝,还把债券烧了,是为啥?”冯先生说“不摆酒肉那些欠钱的人是不会来的,他不来我们就不能知道到底哪些不能还钱,哪些能还钱,如果能还钱的我给他一个期限,如果确实不能还钱的,你即使逼他十年,利息越积越多,他狗急跳墙,索性拍屁股跑路了咋办,再者,你如果强逼他们还钱,事情闹大了,上峰会认为你光顾要钱而不顾驴民的死活,而下面的驴民则骂你是王八蛋,以高利贷搜刮民脂民膏,有损你孟尝君一世英名啊。对于那些根本就要不回来的烂账,不如干脆当着他们的面烧掉,这样不仅搏得了美名,还会使那些有能力还账的人努力还钱啊。”孟尝君听罢,茅塞顿开,点头拍手而称赞冯先生。
齐鲁之地自古多义士,虽收账亦有君子之风,如今之收账人士却沦为流氓恶棍。人心不古,孟尝君之风湮灭矣。
小人爱财,取之于下三烂。如今放高息贷者,某些人揽息之手段下流龌龊之极,令人切齿。纠结社会渣滓,经过多年收账经验,谙熟刑法,并不轻易直取以暴力犯罪手段,强拘禁人于一室,而游走于所谓法律灰色地带,以人格侮辱的攻心为主,伴以不致伤致殘的击打为辅,加之扰乱正常生活为章法,威胁恐嚇为策略,总而言之,始终不走正常法律途径,因为他们知道正常要债无法支持其高利息,而以非正常途径,却能一次次的攫取。
仔细查看这个案件的判决书中,应注意到,警察在第一次来现场说了一句“要债可以,但是打人不行。”的话后就离开了,重点是当于欢在被逼迫到崩溃边缘,持刀手刃歹徒后,警察又出现在现场,随后收缴了于欢的水果刀。这次出警过程中,警察至少有两处涉嫌渎职,其一,警察来到现场后,发现一方十来人,另一方一男一女,人多的一方明显有逼迫行为的场景,警察是否有询问过苏银霞及于欢现场具体发生过什么。如果警察没有询问,只是了解到这是一起借贷纠纷,便草草收场离去,这便是严重失职行为;其二,如果警察向苏银霞及于欢详细询问了发生过什么(殴打、辱骂、露生殖器等等),知道已经发生了严重侵犯他人人格及身体的行为,却并不对非法讨债方予以制止甚至给予相应的惩戒或警告,反而丢下一句不痛不痒的话后,拂手离去,这便是滋长了讨债的歹徒的嚣张气焰。而对于被逼迫到绝境的于欢来说,警察这种姑息养奸的行为让其彻底的绝望,他无法企求公权力机关对自己及母亲进行合理的保护,奋而捅人,这是在极端情况下,正常人都会作出来的反抗。
这世界上本无所谓国,只有家才是实实在在的,只有家才是与我们休戚与共的,国存在的理由就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家,如果国连家都保护不了,你该怎么办?祖国是我的母亲,而生我的母亲更是母亲,当祖国这个母亲不能保护生我的这个母亲,你是站在哪一边?
首先是,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于欢案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
以下是此案件的一些情况:
案情梗概
以上是于欢父亲的说法
以下是于欢母亲苏银霞的说法
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于欢无期徒刑后,舆论哗然,一阵阵的叫骂声一边倒,后山东高院与最高检迅速作出反应,决定界入调查:
于欢被逼迫而捅人,致人伤亡后果,是否为正当防卫,而应减轻或免除处罚的问题,已经有两位权威的学者作出分析在此可以参考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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